“五好法官”走上不归路

4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曝光了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原党委委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葛正林的腐败案件。

2019年7月12日,金华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东阳市人民法院原党委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葛正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葛正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背法官职业操守,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礼卡;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执行案件当事人谋取利益,收受包括“套路贷”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在内人员的财物。

10月24日,葛正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葛正林的腐败之路,是一个典型的“好干部”走向堕落的过程。葛正林在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也是一个勤勉向上的国家公职人员,他曾长期在东阳市人民法院工作,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一直做到东阳市人民法院党委委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他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在干部群众中一度具有良好的口碑,也曾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五好法官”。

但是,就这样一个原本前途大好的干部,却经不住外界的利益诱惑,逐步走向堕落之路。他后来忏悔道:“我铸成今日大错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未能真正领悟‘朋友义气’‘江湖道义’害死人的道理,更何况向我送礼的还有一个身份是案件的当事人,他们看中的是我局长的身份和权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葛正林的腐败网络中,所谓的“朋友”不仅没有帮他树立正确的三观,反而将他拉入了腐败的陷阱。一些案件当事人、企业老板纷纷向他输送非法利益,据纪委曝光,在他家需要装修时,那些输送利益者,有的送象牙,有的送高档红木家具,他从一开始的“婉拒”到后来“来者不拒”,最终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纪检部门对葛正林的通报中也讲到了他堕落的原因:“审查调查期间,葛正林在其撰写的忏悔书中剖析,自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疏于学习,缺少党性修养的锻炼,宗旨意识淡化,理想信念动摇,缺乏敬畏之心,私欲膨胀,心存侥幸,甘受围猎,廉洁自律防线垮塌,以至铸成大错。”

作为法院的干部,葛正林理应恪尽职守,知法守法,决不能作出违背党纪国法的事情。从近期反腐态势来看,那些试图突破底线的法院干部,其腐败问题一旦被发现,都将受到严厉惩处。

仅在2020年,就已经有多起类似案例。2020年1月22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3月5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巡视员王志刚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4月1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许建被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葛正林这些腐败干部的,必然是党纪国法的惩处。这些案例引人深思,令人警醒。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金华市纪委监委网站等

编撰 / 黄帅 编辑 / 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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