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女儿的人、买女儿的人,以及被买卖的女儿

世上有些家长,堂堂正正送女儿嫁出去。

有些家长,是把女儿卖出去的——嫁出去还看个下落,卖出去就只看钱了。

哪怕对面是虎狼窝,照样这么操作。

《骆驼祥子》里,有个叫二强子的货。

有俩儿子,有个女儿——叫做小福子。

旧社会专有这类人:为了养好儿子,就卖了自己的女儿。

二强子卖女儿的对象,是个旧军阀兵痞。

这里头的微妙点,是个扭曲的供需关系。

兵痞有需求:他们到哪儿驻扎,都随地娶个小姑娘。费用跟个仆人没差别,还能占人家身子的便宜。

二强子有供应:他这类破落户,更在意儿子,女儿就卖了得了,省俩钱,还能落点好处。

他们谁都知道这段关系,最后肯定完蛋:兵痞将来要开拔了,跑路算数,会把姑娘抛下。

二强子也知道这兵痞没法算女婿,最多是个买家。

但王八看绿豆,对了眼儿。兵痞乐意出点钱,二强子乐意拿这笔钱。

于是小福子就成了牺牲品。

最残忍的事实:

早先送得出女儿,可见二强子的人格已经崩坏。

后来兵痞跑路,女儿回来,二强子也没给她什么好脸色。喝醉了酒,就逼女儿去卖身。

“有现成的,不卖等什么?”

因为觉得女儿是私产,因为还得养儿子,所以女儿就活该卖一次再卖第二次。将她的价值压榨殆尽。

在这个过程中,女儿的声音是消失了的。

曾经卖过女儿的人,本身就不在乎女儿的切身感受。作为监护人,他们的资格和信用,那是从一开始就不想要了。

另外,双方心知肚明的一点。

如上所述,卖女儿贪图利益的,多半是弱势一方卖给强势一方——二强子拿了好处,把女儿送进了虎狼窝,就没法去跟兵痞理论了。

钱到手了,之后只好傻看女儿受罪。

卖家往往也是知道这一点的:知道卖了女儿,必然女儿会受罪,可是吃了天大的亏也只能自己扛。

这才显出他们的残忍。从一开始,就是打算将女儿往虎狼窝里推的。

实际上,弱势地位遭遇强势地位,会怎么办呢?

宋蕙莲在西门庆家里做仆人,自尽了。宋蕙莲的父亲宋仁还算有良心,去告状说,西门庆逼死了自己女儿。

结果西门庆抓了宋仁,反问他打纲诈财,倚尸图赖。上夹棍带打二十大板,把宋仁逼死了。

这里头的荒诞处是:

西门庆是否逼死宋蕙莲,暂且不问;先反咬一口宋家再说。有财势者,自有他们的优先反击权。

这其实是绝大多数不对等关系的必然结果:强势的一面有许多种角度,把弱的那一面给弄恶心了。

分分钟把宋家说成讹诈犯,把西门庆说成受害者。

这套路,其实我们也很熟悉:

周星驰《九品芝麻官》里,头一天是周星驰审案,让受害者戚秦氏说话。戚秦氏说出常威迷奸自己,杀了戚家十三口。

结果常家当晚一通操作,第二天就由县官陈大人接管了。不让戚秦氏说话,只顾让常威说话,结果常威说成是戚秦氏的错:

“她还风骚地请我喝糖水!”

开始敢卖女儿的人,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个结局。

开始敢买女儿的人,从一开始就笃定自己这个强势地位。

卖女儿的唱了一出天伦常乐,买女儿的人表演一则爱情故事。

被买卖的女儿,那是被消音的。

如果在这中间,被买卖的女儿居然自己发声说话,可以先反一个“她是自愿的”,再追加一记“她想讹钱”。西门庆和常威都玩得很溜了。

古往今来的套路,买家卖家都很熟练了。

只有被买卖的人,从一开始,就天然弱势,注定是要被牺牲掉的。

——您一定发现其中的荒谬之处:从一开始,作为个体的人就不该被买卖啊!?这个狗屁产业链是怎么存在的?

——当然还会有人站脚说风凉话:干嘛不反抗呢?反抗了才显出不乐意嘛!

——前天那篇推送里,已经说过这个问题了。

归根结底,许多悲剧的根源,就是买卖双方,牢牢控制着被买卖的女儿。他们总能以各种方式完成交易,而且保证在此过程中,个体如同货物一样,无法反抗。

“You see, she had absolutely nowhere else to go.”

——你看,她是绝对没有其他任何所在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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