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

山西日报新媒体综合报道:4月13日山西省人社厅消息,山西省新出台了稳就业举措,其中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从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提高到60%,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

据悉,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可以参加就业见习。此外,16周岁至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也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我省新推出了一系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新举措,其中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并按规定给予提高留用率的奖励。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在年度用人计划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前提条件。

另外,我省将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来源:太原晚报记者李涛)

编辑:张 琦

校对:赵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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