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失的性教育

这两天,多家媒体报道,从2015年年底开始,山东烟台一家上市公司副总裁鲍某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李某3年。从14岁开始,近3年时间内,被害人处于半失学状态,其间多次自杀未遂。从去年4月开始,案件经历立案、撤案、二次立案,目前山东烟台警方在侦办中,鲍某被取保候审。

此案不断发酵,央视新闻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针对鲍某某涉嫌性侵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鲍毓明性侵养女案”仍在侦办中,鲍某最终是否会被定罪,目前无法定论。但从被害人持续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媒体反映看,其主观感受上,身心遭受巨大伤害。这一事件,暴露了未成人保护方面的诸多缺失。我本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的态度,针对此案引申的现象谈谈我的看法——缺失的性教育。

本人从小未接受过来自父母、家人的性教育,初中生物上安排学习《生物的生殖、发育和遗传》就要讲解人体的生殖系统,包括两性器官、受精等过程,但在我初中生物课上到此节内容的时候老师是让我们自己看书,直接跳过了本章。其实在老师发新书的时候,同学们早就翻看过书中的内容,但大家都是谈性色变,老师也未有正确的态度。可能大家是很好奇自己是如何生殖发育出来的,但一直被“你是从垃圾箱捡来的”、“不要说那种东西,害不害躁”、“你是变出来的”等笼罩着。一直到大学才因本人学习的是生物科学专业才有幸接受了正式的性教育,但其他的人呢?

根据腾讯新闻发布的《2019 中国年轻人性现状报告》,47.5% 有性经验的 95 后第一次发生在高中及之前。但另一方面,很多青少年乃至大学生,对两性知识、性观念等仍缺乏认知。

“性”在中文的话语环境中犹如洪水猛兽,父母、老师等都避而不谈。但是如今的青少年是早熟的,女孩和男孩一般出现青春期首发征象的年龄分别为10.5岁和 11.5 岁。从生理的层面来说,14 岁的青少年,尤其是女生,一般已经开始出现第二性征、具有生殖能力。如果父母、老师没有对青少年进行性教育,以此引发的后果可能是不可估量的伤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数据显示:全球范围内,有超过 1/10 的分娩发生在 15 到 19 岁的女童身上。年轻人占据新感染艾滋病病毒人群的 1/2,只有 34% 的年轻人对艾滋病预防和传播有着正确的认识。根据《中国日报》的报导:“国家卫计委的一名研究人员估计,全国一年约有 1300 万例人工流产,甚至更多。”

性教育的缺失,会让很多孩子和年轻人,只能通过参差不齐的渠道获取两性知识,而这些知识可能是错误的,比如最常见的:体外射精不会怀孕;宫颈糜烂是私生活混乱导致......这些错误的知识和观念,不仅让人无法有效保护自己,甚至会带来羞辱和挫败感。

性教育的缺失,还可能成为犯罪的“帮凶”。如果没有正确的性观念,当性侵发生后,受害者往往不敢或不知道如何发声,使得侵害者更容易逍遥法外,甚至屡屡得手。此外,如果社会没有正确的性观念,可能因为不恰当的舆论讨论和沟通,给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和羞辱。性是私密的,但性不可耻。性教育这堂课,不要等坏人来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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