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共识的决策:从执行力角度看辽沈战役中国民党是怎样失败的?

张元伟 勇士教育研究院 2020-04-14

辽沈战役国民党为什么会失败?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读,一说辽沈战役中解放军已有较大优势,从兵力数量上看,解放军野战军已达70多万人,控制了东北90%以上的土地,质量上也收缴了不少日本撤离时留下的装备和经过一系列的战役缴获了大量国民党军队的枪炮。一说卫立煌抗命,拒不执行蒋介石的命令,不出沈阳攻打锦州;一说东北国民党军队指挥体制混乱,一国三公等等。这些说法不无道理,可以说,这些说法都有道理。本文从执行的角度谈谈国民党是如何失败的。

今天要讲的是:没有共识的决策是难以执行的决策。

从1948年初开始,东北的国民党已败象突显,东北的国民党军队怎么办已成为了蒋介石所要考虑的重点。当时东北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东北的国民党军队主力尚有55万人之多,分别驻扎在长春、沈阳和锦州三大重镇。其中东北"剿总"副总司令郑洞国等10万人在长春,并逐渐被解放军全部包围,沈阳有30万人,锦州15万人。其中长春已被解放军完全包围,全靠空运来解决补给,沈阳也大多靠空运物资来满足宠大的部队之需。

蒋介石的思考:

从二月份开始,蒋介石已决心打通沈锦线,并有意蒋沈阳驻军撤往锦州。应该说蒋介石的思考还是正确的,他毕竟是站在全国的立场上,基于当时对全国军事形势的判断来做出的。打通沈锦线,可以让东北国民党军队南连华北与傅作义的国民党军队,必要时可以撤出关内,加强华北战场和华东战场力量。三月份和五月份,蒋介石由国大会的召开、美国的大选等因素,虽然也暂时同意沈阳国民党主力可以先不撤,但是他的总体战略决心并未改变,所以,从2月开始至十月解放军攻锦,蒋介石一直是主张打通沈锦线,将主力部队撤往锦州的,只不过早期是要部队撤往锦州,战役爆发后,蒋是想在锦州与解放军展开一决战,最次也给解放军一重创,使东北解放军没有能力挥师关内。

卫立煌的思考:

卫立煌48年1月下旬到达东北,他认为此时东北军队情况并不比陈诚时期要好,陈诚时期尚不能攻,现在则更不能攻。既然不能攻,便就只能守,先把实力保存好,稳定住东北的形势,以待将来国际局势能有什么变化。卫所想的"国际局势"指的是美国当年的总统大选,共和党的杜威与民主党的杜鲁门在激烈竞争总统职位。杜威一直声称,如果他当选,就要给予中华民国政府更多的经济和军事援助,以抵御共产党势力的扩张。因此,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集团当时正在国际上全力帮助杜威竞选总统。

卫立煌的应对策略是"固点,联线,扩面","重点不重面"。也就是说要首先收缩兵力固守大的据点,以沈阳为中心,巩固外围各点,同时保持至锦州和辽南出海口的交通安全,预留撤退后路。长春、吉林、四平等遭到解放军分割的孤立据点,要坚决死守,以牵制解放军的兵力而策应沈阳方向。至于后面的联线以打通各据点联系,扩面以扩大占领区的方针,现时还谈不上,只有看日后的战局发展了。另外,卫立煌新官上任,一个大的立场就是保存实力,不能轻易断送老本,手里有兵到哪都好说话,这也是国民党内部的政治潜规则。后来蒋介石和卫立煌就东北弃守间的来回扯皮,这个潜规则起到了大作用。

廖耀湘的思考:

廖耀湘的主张及其理由:

首先,廖对蒋的意图没有完全理解,又于前期与蒋的沟通中,蒋的意图是要撤出东北,在辽沈战役爆发前,蒋的想法又有所变化,蒋是想在东北和解放军来一决战,但在攻锦战役开始后,廖还认为蒋命其将沈阳主力撤退并攻锦州,是要最终撤退东北。认为既要撤退,就要利用机会,迅速安全撤退,避免决战。

廖方案:沈阳主力应该利用东北解放军主力进攻锦州,辽南完全空虚的时候,由辽中往南,经牛庄一举袭击获取营口。

理由:

第一,辽南已完全空虚。辽南解放军惟一的四纵已开往锦州。

第二,集中快。新一军在辽南,新三军与五十二军在辽阳,新三军无防务,可立即行动,于两天内可到达辽中以南地区。五十二军只一部暂待接防,主力两天可到达集中地点。沈阳之新六军与第四十九军一部,可以车运,两天内达到达辽中。

第三,距离短。由辽中以南经牛庄到营只有一天的急行军行程,且不可能遇到重大抵抗(后五十二军袭占营口即是证明)。

第四,到营口后我向各方行动便利:既可从海上直接增兵葫芦岛援锦州,也可北出大洼经盘山、沟帮子、北镇以拊锦州、义县地区解放军之侧背,后方交通安全可靠。

第五,在营口可由海上补给,不再依靠能力极端有限的空运。

从上我们可以看出国民党最高统帅、战区最高指挥官以及握有重兵实权的兵团司令官,各有各的考虑和想法。从决策理论上讲本没有最优的决策,所有的决策都是次优的。问题是最后一定要有一个共识,一个决定,并要坚定不移的按照这个决定执行下去。拿破仑讲过,即使错误的决策能够坚定不移的执行下去,也比一个优秀的决策不能得到很好的执行要好。

国民党在辽沈战役中的失败给我们一个启示:

一个企业或组织,面对重大决策时,没有共识是很正常的。在决策者没有下定决心之前,下级是可以和上级交流沟通与反映的,但一旦做出决定,就不应该有讨价还价和拒不执行、打折执行、拖延执行以及阳奉阴违的行为。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