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侯现军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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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遵纪守法,近期,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1起党员违法犯罪典型问题。

  新户镇南李村党员侯现军寻衅滋事问题。2018年11月,新户镇南李村党员侯现军伙同他人在赌局上放贷,因多次向某债务人催要债务未果,2019年5月2日,侯现军指使他人强行扣留该债务人高档汽车一辆。2019年12月23日,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判决侯现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20年3月20日,河口区纪委给予侯现军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作为一名党员,认真学习、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是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上述案例中的党员无视党纪国法、心存侥幸,严重败坏党的形象,损害群众利益,最终受到严惩,教训深刻。

通报强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党纪法规,时刻绷紧纪法之弦。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纪律教育,采取宣讲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党纪党规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形式,不断提高党员纪法意识;强化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明纪律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法犯罪党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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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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