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要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4月8日召开会议要求,“要强化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适当提高城乡低保、抚恤补助等保障标准,把因疫情和患病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相关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要及时启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述要求内容,属于社会救助范畴。社会救助也叫社会救济,属于社会保障的一部分。社会保障简称社保,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社会保障同样简称为“社保”的社会保险往往容易混淆,但实际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等内容。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同属社会保障,侧重点不一样。社会保险是由参保者按照事先约定定期缴纳保险费用,到约定的险情出现时社会保险机构予以偿付的强制性制度,而社会救助则无需提前缴纳费用,个人一旦因灾因病等陷入困顿不能自救,国家和社会即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社会救助是社会为人们提供的兜底性的安全网,有这样的安全网,人们就可以在遭遇突如其来的打击时,获得力量度过危机。

社会保险起源于十九世纪后期的德国,而社会救助的起源则早得多,或许人类有了政府组织,社会救助工作也就开始萌芽了。从政府的起源来说,至少有一项功能就是保护人民的安全,如果遇到重大灾害政府不能给人民提供保障救助,那么,政府存在的意义也就不大了。从中国历史上看,至少先秦时期,国家就非常重视社会救助,且有一套完整的思想和措施。古代中国将这类社会救助叫做荒政,如西周时期的《周礼·地官·大司徒》载:“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荒政十二”包括“散利”“薄征”“缓刑”“弛力”“舍禁”(取消山泽禁令,准许百姓狩猎)“去几”(免除关市征税)等十二项措施;战国时期的《礼记·月令》载:“季春之月,天子布德行惠,命有司发仓廪,赐贫穷,赈乏绝”。这种在大灾时期或青黄不接时期由国家或政府主导的赈恤和救济做法,在后期的中国历朝历代也是常见的。当然,历史上的社会救助不是政府独家进行,社会组织也是进行社会救助的重要力量。

社会救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之一。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由此可知 ,社会救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生存权的基本保障,体现了国家职责。生存权和发展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权利,获取社会救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令第649号发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出台,为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制度,形成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

《办法》构建了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制度形式明确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内容。《办法》加强了社会救助统筹协调,强化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机制。《办法》要求建立信息核对平台,根据救助申请及获得救助家庭的请求、委托,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代为查核其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这为今后科学、准确认定社会救助对象并完善退出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实施奠定了基础。

去年年底到今年第一季度,我们经历了一场严重的新冠肺炎疫情。此次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很多人措手不及,完全打乱了人们对自己原来按部就班生活的安排,很多人的生活一下子陷入困顿。遭此疫情,正是社会救助尤其城乡低保救助和受灾人员救助制度发挥作用、为人们提供兜底性救助,帮助人们走出困境的时候。社会救助制度及其给人们提供的安全网的重要性凸显出来。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对受困者进行救助,需要信息的准确性。确保做到应助尽助,不留遗漏,也确保避免不符合条件的挤占救助资源。虽然到了大数据时代,但政府其实不是很精准地了解每个人的收入。企业并不与政府共享职工收入信息,作为救助主体实施者,基层政府很难准确掌握人们的收入。低保救助传统上是要求个人申请,民政部门调查,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等。这种传统做法当然可用。有人还提议使用个税申报准确掌握个人收入信息。目前,税务机关掌握的只是达到个税缴纳门槛的居民的收入信息,未达到纳税门槛的人没有申报。因为没有税可以缴纳,申报也徒然增加了税务部门管理的成本。国外有些实行了负所得税的国家,倒是有完备的收入申报,据此可确定补贴(负所得税)的额度。此次疫情表明,对众多受疫情影响的人进行社会救助需要政府快速准确地掌握居民收入信息,从而进行补贴,相当于是对受损者和低收入者的一种负所得税。当此之时,不妨思考负所得税的可行性。

社会救助需要公共财政的支持,疫情已经影响到公共财政收入,而社会救助的支出无疑会更加加重公共收支的矛盾。政府当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不急之务,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支出效率,适当扩大债务规模,由此筹措救助资金。除此之外,还应广泛吸收社会捐助,扩大救助资金来源,引导社会组织参加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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