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取押金和扣押身份证件的合法吗,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很多应届生毕业后找公司经常被骗钱,理由都是公司要交押金。那么,公司收取押金的合法吗,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网友咨询:

我大学毕业应聘到一家公司做财务工作,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以我是外地人为由要求缴纳两千元押金,但我说刚刚毕业没有积蓄,单位就提出扣押身份证。我想问一下,单位收取押金和扣押身份证件的做法是否合法?

云南华恒律师事务所宋豪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要求劳动者向单位交纳保证金或押金,这一做法是违法的。但有些地区规定劳动者在占有单位价值较高的财物,单位为防止财物灭失或被轻易毁坏,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相应的担保。关于单位占用该保证金期间是否应支付利息,应看劳动者与单位的具体约定。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的法律责任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宋豪律师解析: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虽然具有人身依附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不能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返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给予该公司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并要求其赔偿为追讨押金的损失生活中有一些用人单位以严格管理为由,采取收取风险抵押金抵押物或扣押身份证等做法,变相限制了职工的人身自由,这种做法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予制止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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