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还款日超了3年,借条还有效吗?

一般当有亲戚或者是朋友向我们借钱的时候,具备法律常识的朋友,一般会要求对方立下借条。但久而久之,虽立下了借条,但是还款时间已过,朋友还没有还钱,那这份借条还有法律效力吗?

网友咨询:

借条还款日超了3年,借条还有效吗?

广东威法律师事务所陶雄利律师解答:

无论经过多久,借条本身的效力是不受影响的。

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指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2、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合同法》第206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最长诉讼时效不超过20年。

意思就是,现在借条的有效期是多少,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陶雄利律师解析: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