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证遗嘱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怎么办理?

如今,到各大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人越来越多。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立遗嘱人订立遗嘱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么,办理公证遗嘱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怎么办理?

网友咨询:

我母亲想办理一份公证遗嘱,待她去世后将她独有的房产交给我继承,请问办理公证遗嘱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怎么办理?

浙江秀州律师事务所钟亚平律师解答:

公证遗嘱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依照法律和本人意愿、在有生之年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去世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公证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钟亚平律师解析: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居住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遗嘱人必须到公证机构亲自提出公证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地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向公证机构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足以证明身份的证件;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所有权证明;

(3)遗嘱草稿;

(4)遗嘱人立遗嘱时患有严重疾病时,应提交医院的病况证明,以证实立遗嘱人的神志状况及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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