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停车费每月338元业主称收费过高,停车费到底谁说了算?

消防通道,需要将车辆停到地下

4月10日,一则小区地下车位收费的消息,引发了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明湖西路的和信花园小区一期部分业主的不满。业主宁先生告诉记者,原来地上车位对业主免费,但是现在车辆需要停到地下车库,而且每个月的车位费338元。业主称,收费可以理解,但是价格太高。山东迪洋物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300元是开发商收取的车位租金费,物业只收取了38元的服务费。但是开发商称,车位已经抵出去了,他们也只是代租。文/图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施娟

业主:停车费价格太高

宁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属于回迁安置房,原来小区里的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没有地下车位的业主便将车停在地上车位,地上车位不收费。但是4月初,小区里7号楼发生过火灾,由于地上停着车辆,小区里消防通道被堵塞,影响救援。

近几天,小区物业贴出了通知,地上不能再停车,车辆停到地下车位,按出租的形式,每个月300元的停车费,另外还有38元的管理费。对此,业主认为价格过高,收费不合理。

“一个月车位费338元,这个价格太高了。”宁先生说,业主们都反映此情况,他们也了解了其他小区的停车费情况,“周边小区的停车费价格在200元左右。”

“小区属于回迁安置房,很多业主工资并不高,一年四千多的停车费对很多人来说真得太高了。”宁先生说,“我们希望车位费在150元到180元之间,再加上38元的管理费,一个月费用不出200元。”

部分业主提出疑问,车位如果不租,车停在哪里?价格这么高,谁来保护业主们的权益?

物业:只收38元服务费

该小区物业是山东迪洋物业有限公司,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的开发商是济南康都置业有限公司,物业和开发商不是一家公司。

工作人员说,“我们物业只收取了38元的服务费,300元的租金是开发商定的,也是由开发商收取,物业没有经手这笔费用。”

工作人员还说,这个小区已经十年了,是老旧小区,车位属于开发商。虽然地上停车免费,但实际上小区里没有规划地上停车位,业主随便将车停在院子里,占用了消防通道。而此番停车位调整就是为了疏通消防通道。

据了解,小区共有1200多户,但是车位不到300个,物业工作人员称,“车位不足。”此前小区里的车位只卖不租,经过多次协商之后,开发商才同意出租车位,“车位没有卖出的还有260多个,开发商股东委托我们物业代租。”

“我们也是后期接手的,为此也和开发商的关系搞得不好,说实话我们也希望能够降价。”物业工作人员称,他们也没有开发商的联系方式,为何这样定价他们也不清楚。

开发商:车位抵给了施工方等多家单位

随后,记者联系小区开发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车位已经不属于开发商了,“这些车位以账抵款都抵出去了,抵给了施工单位等各种单位,不属于开发商。”

既然如此,那价格又是谁定的?对此,工作人员说:“这是人家自己向外出租的,他们当时就是放在我们这里,让我们帮忙给他们向外出租,就是这么个情况。车位属于人家的,价格也是人家自己说了算。”“我们开发商只是替他们出租,正好物业清理消防通道有这个需求,所以就给了物业,所以说这些东西跟我们没有关系。”

记者询问能否联系上这些单位,但工作人员称,“我们没法联系上他们,不是一家两家,太多了。也不是一次两次抵出去的,什么时候都有。”

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如果车位租金低于300元,施工方等单位将不予出租车位。“人家自己的车位自己定,我们实际上属于一个中间纽带,施工单位说价格不到300元就收回不出租,人家还等着向外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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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策租赁费最高242元

小区车位出租定价是否有标准?对此,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发现,2019年6月19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联合,就《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济南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等相关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按照济价费字[2012]76号、济价费字[2012]77号文件执行。

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的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为220元/个/月,可上浮10%,下浮不限。车位出租单位应在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内,与业主通过合同约定车位租赁费具体收费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共用车库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服务费基准价格为35元/辆·月,可上浮10%,下浮不限。

按照此文件,每月300元的车位租金确实高于政府指导价。一方面是业主认为的高价车位费,而另一方面物业和开发商都表示只是代理出租。对此,业主认为,双方在“踢皮球”。业主说,“目前我们将车暂时停在地下车库,如果后期价格协调不成,我们没有租下来地下车位,物业说我们的车将不能开进小区。”(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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