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告了“百度租车”?到底是李逵还是李鬼?

据澎湃新闻消息,人尽皆知的互联网巨头百度公司,对“长沙百度租车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原因涉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索赔费用共计人民币60万元。4月23日,该案件在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审理。

乍一看,“长沙百度租车”很容易和百度联系在一起,但实际上,二者并无关联。

据企查查公开资料显示,长沙百度租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由两名个人股东分别出资50万元),注册地为长沙市雨花区,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租赁服务和车务信息咨询。法定代表人名米梨,参保人数显示仅为3人。

庭审现场,百度公司认为长沙百度租车在其汽车租赁服务和业务宣传中,使用“百度租车”等标识,易造成公众的混淆,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要求停止长沙百度租车的侵权行为,并索赔50万元及各项费用10万元。

百度公司认为,百度搜索长期占据国内70%-80%的市场份额,是互联网搜索领域绝对的巨头,并在公众中享有极高的知名度。此外,百度无人驾驶汽车项目起步于2013年,并于2019年9月在长沙测试了无人驾驶出租车项目。

对此,长沙百度租车方面表示,企业本身无侵权恶意,对于百度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不予认可,甚至感到“恐惧”。其当庭表示,愿意承担原告公证取证等小部分费用。但目前为止,公司名下仅有三台车,且由于疫情影响已三个月没有业务,是名副其实的“微小企业”。

长沙百度租车认为,原告属于互联网企业,而自己则是汽车租赁企业,并不相干;另外,公司只是将名称作为日常使用,并未大肆推广,且在工商登记中确认合法使用;最后,要求对百度公司在39类商标中的“驰名”进行认证。

“百度公司如果需要我们的名称,可以直接拿去;如果说微小企业不配拥有‘百度’二字我们也能接受。但不能由于百度公司的势力强大就轻易向我们索赔50万元。承担部分费用,是一种无奈”。长沙百度租车表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激辩,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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