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验收组验收平顺交警大队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4月26日上午,长治市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验收组在平顺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到平顺交警大队对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验收组一行首先对平顺大队营区环境卫生、绿化建设工作、业务工作和建设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查看。随后,检查组一行来到大队精神文明建设阵地(荣誉阅览室),听取了交警大队教导员冯宗保同志对近年来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和业务工作的详细汇报后,又按照各自的分工,对大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软件资料、以及近年来获得的荣誉对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逐项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全体民警精神文明建设应知应会知识发放了调查问卷。

通过检查,对平顺交警大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当场进行了指正。最后,验收组对平顺交警大队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创建标准的认识,不断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并将此项活动与大队的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起到相互提高,相互发展的作用。

二、要加强对全体民警的创建知识和文明礼仪的教育,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

三、要不断加强窗口服务理念的创新,给办事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方便,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的行为,促进平顺交警大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市文明办将不定期地对大队业务工作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明查暗访,以确保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秦旭东】

资料来源/长治交警平顺大队

编辑/侯海建 常钰霞

我爱你中网长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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