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医院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为了保护您和他人的健康,减少院内交叉感染,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我院从各个环节加强了防控和管理工作,并对就诊流程等进行调整,请您周知并主动予以配合:

一、来院就诊时请务必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口罩需遮住口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并配合院内各出入口的筛查工作。

二、请就诊患者务必带好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患儿,其监护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陪同前往。进入我院必须测量体温、出示健康出行绿码、身份证、陪员证等信息。陪员显示黄码、红码禁止进入医院,患者显示黄码、红码由预检分诊人员引导进入发热门诊进一步诊治。

三、如果您来自于中高风险区域(如:境外、湖北、黑龙江、内蒙古),必须持有7天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才能进入医院。

四、来院就诊患者尽量不要人员陪同。门诊患者60岁以上及儿童最多只能一名家属陪同,60岁以下有自主生活能力的患者,原则上陪员不得进入,“防聚集”仍然是目前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

五、各病区严格实施24小时封闭管理,住院患者原则上固定一名陪护人员,陪员需持陪护证方可进入。

六、住院患者与陪护人员尽量不出病房,严禁串病房、遛走廊、聚集聊天等行为,防止交叉感染。

七、全面禁止住院患者探视。家属及亲朋好友建议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形式向患者表达问候和关心。

八、在医院内,请尽量注意与他人保持距离,间隔1.5米以上距离更安全。门诊候诊时请隔位就坐。

九、急诊科24小时应诊,急危重症患者请至急诊科就诊。

十、各种大型检查,请按预约时间到达检查地点,避免早到、晚到造成人群聚集或者延误检查。

谢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

酒泉市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6日

编 辑:李月辰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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