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 2022年65%行政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记者今天(28日)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新闻通报会获悉,四川省与2019年12月发布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央广网成都4月28日消息(记者刘涛)记者今天(28日)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新闻通报会获悉,四川省与2019年12月发布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排放标准》),2020年3月出台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以下简称《三推方案》)。按照《三推方案》,到2022年底,力争全省6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走出具有四川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四川省农村地域广阔,农业人口占比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农村环境直接影响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城镇后花园。《排放标准》的制订和《三推方案》的出台补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解决了农村地区突出水环境问题。

《排放标准》填补了四川省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的空白,首次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避免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盲目追高造成的浪费。《排放标准》选取了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和动植物油7项控制指标,根据出水排放水体的环境功能级别和处理设施设计规模,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的排放级别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

同时,《排放标准》充分考虑与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相衔接,针对农村地区灌溉用水、渔业用水、种植业用肥需求较大的特点,提出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与处理工艺,鼓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优先资源化再生利用。

《三推方案》提出了“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梯次推进、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到2020年、2021年、2022年底,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比例分别达到50%、60%和65%以上。

《三推方案》还明确了市(州)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每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彭勇介绍,《排放标准》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限制,《三推方案》回答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怎么治,两者相辅相成,构建了一套完备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同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场新兴,势头良好,但目前技术五花八门、质量参差不齐,如果不按《排放标准》来建,那将是建的越多,损失越大。《排放标准》和《三推方案》统一了技术要求,规范了建设标准,完善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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