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5月1日起实施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

据介绍,与全国其他地区不同,海南推行的是“轮转式”管辖为主、集中管辖为辅的异地管辖改革,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在属地法院审理还是在指定的异地法院审理

记者从海南省高院了解到,从5月1日起实施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

据介绍,与全国其他地区不同,海南推行的是“轮转式”管辖为主、集中管辖为辅的异地管辖改革,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在属地法院审理还是在指定的异地法院审理。同时海南省法院都可以实现跨域立案和网上立案,当事人可以在海南省的任何一家中、基层法院起诉,当地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会为当事人代收诉讼材料,移送至相应的管辖法院,并对当事人进行风险提示、立案指导等。(总台央视记者 毛鑫 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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