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社保费生变化,早知道早好

国内疫情接近尾声,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你一定要知道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2020】11号)规定:

1.减免起始时间:202年2月起

2.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收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

中小微企业:免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期限不超过5个月

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期间免收滞纳金

企业享受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只要按照原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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