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见义勇为叫好,让见义勇为无忧

第二届北京市见义勇为宣传月于近日正式启动。政府部门在相关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北京市持续开展的十二届“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评选表彰活动,共表彰“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466人,其中有1人获得20分积分奖励后达到落户标准成功落户北京。见义勇为者获得的奖励不止于此,还可能获得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被接收的福利待遇,如此奖励力度足见政府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大力倡导。因而获得了网上一片叫好声:为这样的好政策喝彩,希望多点这样提倡好人好事的政策。这体现出让好人得“好报”是社会的共识。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等待见义勇为者的并不一定是“好报”。见义勇为行为被误解、被“碰瓷”,一些见义勇为者做完好事后几乎历尽磨难才能为自己“正名”,这些情况在赵宇、彭宇、朱振彪身上表现得特别典型。由于见义勇为者有时可能面临“成了坐牢赔钱,败了致残丧命”的风险,也就出现了在危急时刻有见义勇精神的人心存顾虑不敢出手的不正常现象。曾几何时,面对老人摔倒要不要扶,面对小偷要不要抓竟成了道德上的难题。

健全的免责和奖励机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鼓励人们在面对危机时选择出手还是退缩,这一瞬间的思考将最终决定社会风气是温暖,还是冷漠。奖励机制能让我们坚定地选择“出手”,这不仅是一种精神上的激励,更是对善行的弘扬,对“好人”品质的保护。发生在两千多年前的子贡赎人与子路受牛故事就告诉我们:个人的善行需要社会的激励和政府的奖励。如果一味地忽视做好人好事应有的社会回报,那么道德行为就有难以为继的危险。

除了给予重奖之外,北京还将根据民法典在新修订的《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中为见义勇为者增加免责条款,将见义勇为免责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将更加有利于消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捍卫社会正义。

文/燕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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