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云南牟定兄妹遭胡蜂蜇咬身亡一案在牟定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整场庭审历时10小时,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该案择期宣判。被害人家属表示,不会原谅、无法共情涉案养蜂人。
据此前新黄河报道,两名受害孩子的父亲陆先生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夫妻二人此前一直在外地务工,孩子平时留在老家由老人照看。事发时正值农忙,孩子年纪太小不能独自在家,老人带着兄妹二人下地干活。”据陆先生介绍,自家土地紧挨着树林,事发前马蜂窝周边没有围栏、没有警示标志。出事之前只知道附近有人养蜂,并不清楚对方养的是胡蜂。悲剧发生之后,陆先生便不再外出打工,一直留在家中。他表示这件事情不解决,自己和爱人也没有心情出去工作。
另据新黄河记者获取的起诉书显示,2025年4月,养蜂人李某寿借用当地林地,在牟定县凤屯镇腊湾村委会迤湾村赛礼乌基山养殖了10窝墨胸胡蜂,该胡蜂养殖的生产区域,并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以及安全防护措施。
2025年6月28日上午9时许,两名孩童随同家中老人来到这片山林西侧的山地干农活,两个孩子在山地与胡蜂养殖山林中间的空地上玩耍。当日12时50分许,附近干活的村民听见孩童的哭声,发现两名孩子遭到大量胡蜂包围蜇咬,这名村民上前施救时也被胡蜂蜇伤,并随即通知了孩子的家属。家属赶到现场,立刻将两名孩子抱离事发现场,但兄妹二人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据起诉书载明的鉴定结果,两名孩童均系被胡蜂蜇咬致急性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送检伤人胡蜂为墨胸胡蜂。2026年2月24日,牟定县人民检察院正式向牟定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养蜂人李某寿应当预见胡蜂伤人致死风险却轻信可以避免,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新黄河记者拿到的开庭通知书显示,该案定于2026年9月21日8时30分,在牟定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另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养蜂人李某寿对此事表示很内疚,为补贴家用才开始养殖墨胸胡蜂。事发后,山林里的10窝胡蜂已经被处理。当地相关部门曾组织双方调解,但因赔偿金额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养蜂人李某寿曾赔付4万元给受害人家属,称已经无力继续赔偿。
记者:谭登方 编辑:陈彤彤 校对:李莉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