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最新公告:全资子公司复产并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广东明珠(600382.SH)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明珠矿业因蕉园南沟尾矿库总坝高超设计高1米,收到河源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明珠矿业处以警告并罚款9.4万元,对主要负责人朱海涛、副总经理肖宇权分别罚款6.2万元、1.5万元。明珠矿业已完成整改,于9月21日恢复排尾和铁精粉生产。本次停产预计对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整体现金流及经营性利润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对2026年度业绩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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