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向珠海鹏湾置业提供62万元无息借款 期限24个月

观点网讯:9月21日,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被资助对象珠海鹏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存在资金缺口,为支持项目持续平稳建设,经雅戈尔全资孙公司雅湖置业与合营方上海鹏炽协商一致,双方按股权比例各提供借款62万元,用于补充项目资金。本次资助中,双方股东已按同等条件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方式为借款,资助金额62万元,资助期限24个月,资助利息为无息,无担保措施。借款用途为补充资金缺口,借款利率为0%,以现金方式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新增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3亿元,资助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和金额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被资助对象珠海鹏湾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晏智敏,成立于2020年1月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为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聚宝街33号商铺。雅湖置业、上海鹏炽通过珠海宝龙嘉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0%,其他股东中不存在公司的关联方,被资助对象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财务数据显示,珠海鹏湾置业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9.13亿元,负债总额48.06亿元,资产净额-8.93亿元,营业收入848.66万元,净利润-119.18万元;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38.28亿元,负债总额46.66亿元,资产净额-8.38亿元,营业收入5.05亿元,净利润-2.32亿元。

公告披露,被资助对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披露日,被资助对象涉及多起诉讼案件,其中存在5起列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执行标的总额合计483.90万元。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未为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为被资助对象母公司珠海宝龙嘉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83亿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公告称,被资助对象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16.14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1%;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3.56亿元,占比0.84%;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0.00万元,占比0.00%。

公告称,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监督、核查资金使用情况,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公司董事会认为,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总体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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