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点网讯:9月21日,杜甫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宣布,配售协议的所有条件均已获达成,配售事项已于当日完成。
根据配售协议,配售代理已按每股配售股份0.260港元,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配售合共25,894,110股配售股份,相当于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后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约16.67%。
公告显示,各名承配人及其各自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概无承配人于配售事项完成后成为主要股东。
配售事项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分别约为670万港元及650万港元。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全部拨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结算集团的营运成本、员工成本、租金开支及专业费用,预期所得款项将于2027年9月或之前悉数动用。
配售完成前,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为1.29亿股;配售完成后,已发行股本总额增至1.55亿股。其中承配人持股2589.41万股,占比16.67%;其他公众股东持股1.29亿股,占比83.33%。
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后,公司将遵守上市规则第8.08条项下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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