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信林:A公司逾期未交付设备,已付订金2.67亿元

迈信林公告,公司此前与A公司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8.9亿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订金合计2.67亿元,占合同总金额的30%;A公司尚未交付设备,最晚交货期限已届满并构成违约,双方就延期交付、替代供货及违约赔偿等事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