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9月22日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赵英东、贾春雨、李云波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陈晨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免去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三、任命黄海洋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四、任命曹丽华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庭长。
五、任命孟凡永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六、任命邢家新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免去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七、任命宋宇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八、任命周文政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九、任命刘元德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十、任命王珊珊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十一、任命陈默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十二、任命李景会、黄鹏飞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三、免去李成富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四、免去赵英伟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五、免去姜鹏飞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六、免去徐金武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十七、免去高山丹、欧阳宁疆、李艳、苗欣、吴晓红、张辉、刘爱宁、唐文、张利晨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八、免去王春庆的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九、免去李继红的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9月22日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李冠山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任命谷东芳、侯树杰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免去张晶岩、龙海英、杨晓东、何毅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高凯、曹剑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五、任命刘洋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
六、任命任东方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七、任命丁伟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免去其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职务。
八、免去王旭光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九、任命汪明宇为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免去吕志安的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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