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更好满足缴存人住房全生命周期的保障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石嘴山市正式推出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两项惠民新政。此次政策优化调整是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释放制度红利的务实举措,有助于减轻缴存人家庭“养房、修房”支出压力,激发住房消费活力。
自住住房物业费、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新政落地,有效补齐了“养房、修房”政策短板,构建起住房“租、购、修、养”全链条保障体系。在物业费提取方面,夫妻双方可就同一套自住住房,每年按实际缴纳的物业费金额,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在装修提取方面,缴存人及其配偶可选择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装修。新购住房自购房合同签订备案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超过5年,既有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满10年,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超过10万元。
此次政策调整后,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资金使用场景更加丰富,覆盖购买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缴纳契税、节能改造、适老化与适幼化改造、物业费、住房装修等,精准对接缴存人日常住房的刚性需求,既有效提升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也切实减轻了缴存人的住房消费压力。
为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简化办事环节,此次自住住房装修提取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缴存人只需签订《自住住房装修提取真实性承诺书》,承诺装修行为真实,提交备案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即可申请办理。目前,缴存人可通过各业务大厅窗口线下办理相关业务。
通讯员:柏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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