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法治论坛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新阶段。

近日,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指导,由辽宁师范大学主办的民族团结进步法治论坛在辽宁师范大学举办。论坛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保障与东北实践”为主题,与会专家围绕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交流研讨。

论坛期间,与会专家开展了主旨报告和两场专题研讨。大家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落地实施,分别从国家治理现代化、乡村基层实践、法律条文阐释、东北区域法治实施路径、民族历史文献研究、考古实证、高校法治宣传教育等多个维度开展交流分享,推动法学与民族史学交叉互鉴,从理论和实践层面研讨破解法律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

辽宁作为东北多民族交融的核心区域,各民族团结和睦、边疆安定稳固,既关系东北全面振兴大局,也关系国家长治久安。

辽宁师范大学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依托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深耕东北民族地域研究,探索形成了科研创新、立德树人、社会服务、资政建言协同推进的发展路径。

辽宁师范大学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次论坛搭建起法学与民族史学交叉互鉴的高水平学术平台,学校将以此次论坛为契机,持续做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特色,抓实民族团结法治教育,提升资政服务能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辽宁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大连云记者谢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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