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13岁女孩自称被强奸案”有新进展。9月22日,涉事女孩小敏的哥哥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他们在本月初得知,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绰号 “黑哥”)涉嫌强奸一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他提供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显示,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认定,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此前,受害女孩的哥哥张磊(化名)还拨打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举报经办民警起初不予立案的行为涉嫌违纪违法。
今年4月19日凌晨,年仅13岁的张小敏(化名)在出租屋内被30岁男子韩某某性侵。家属4月30日报警后,盐湖公安分局于6月12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其间办案民警曾以“证据不足”“女孩是自愿的”等理由,建议受害人家属接受调解,嫌疑人韩某某甚至还上门威胁受害女孩“不撤案就杀你全家”。
张磊的妹妹张小敏出生于2013年,是运城市盐湖区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张磊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今年4月19日凌晨,他直到4月30日才得知情况。“妹妹和我女朋友比较亲近,30日凌晨她突然给我女朋友发消息,说有事情想和她谈谈。”张磊说,妹妹断断续续地吐露出,自己被一个绰号“黑哥”的男子强奸了。聊天记录显示,小敏称“黑哥”是混社会的,并说“我反抗了”“我说我朋友家有监控”。面对“他戴套了吗?”的询问,小敏回复“没”。
由于人在外地上班,张磊得知情况的当天就委托老家的亲戚带着小敏前往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姚孟派出所报警。民警随后带女孩到运城市儿童医院做了检查。门诊病历显示:4月18日(实际为19日凌晨),小敏在盐湖区某小区被一名男子(黑哥)性侵,现由盐湖区北城刑警中队带至我院进一步检查,并提取阴道分泌物。“医院最终检查结果被警方拿走了,我们家属都没看到,当时警方也没给立案。”张磊说,此后警方迟迟没有受理此案,他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反映后,盐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在5月14日出具了一份《受案通知书》。
张磊透露,在此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多次以证据不足等理由建议他们接受“调解”,给妹妹拿一笔赔偿。“我妹妹未满14周岁,根本没有性同意能力,这是一起强奸罪,怎么能私了?我直接拒绝了调解的方案。”张磊说:“我从经办民警处了解到,韩某某本人都已承认和小敏发生了性关系,我不理解为什么还会是证据不足?”
6月22日,媒体曝光该案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于次日凌晨发布警情通报,宣布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案启动全面复核。6月24日,警方向家属送达《立案告知书》,犯罪嫌疑人韩某某被刑事拘留。
来源:综合中国新闻周刊、浪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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