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用工方式种类繁多,如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区分,存在劳动关系的用工方式包括劳动合同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用工方式涵盖面较广,包括不完全劳动关系用工、业务外包用工、实习见习用工和退休返聘用工等,简要介绍如下:
(一)劳动合同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关系的用工方式,实践中执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以及特殊工时制,大多采用该类用工方式,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用工方式。
(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方式,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更加灵活。例如,用人单位可以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需缴纳工伤保险,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等。
(三)劳务派遣用工,是指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相分离的用工方式,即劳动者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被安排至用工单位工作的特殊用工方式。
(四)不完全劳动关系用工,是伴随着近些年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催生出的如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型用工方式。2021年7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联合发文《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正式确定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五)业务外包用工,是用人单位(发包方)将部分非核心业务剥离并发包给具有用工、业务承接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承包方),由承包方直接雇佣员工完成并向发包方交付工作成果的合作方式。承包方雇佣的员工与承包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发包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六)实习、见习用工,是两种不同的用工形式。实习用工,较常见的是本科院校、技术类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组织在校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的顶岗实习,目的为使学生在离校前接触职场生活,使所学知识付诸实践、查漏补缺,这个过程属于教育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见习用工,主要面向于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政府部门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而实施的就业政策。
(七)退休返聘用工,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有意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并与劳动者订立退休返聘协议的用工方式。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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