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 定期注册工作启动

本报讯(记者 郭文娟)昨天,省教育厅印发通知,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正式启动。

注册对象共3类:1.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2.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3.在教师进修院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

申请人网上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初审、公示以及复核时间为9月22日—11月23日;终审时间为11月24日—12月24日。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