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大发等涉黑案件二审公开宣判:对黄大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任永斌、袁新强、刘汉祥、庄魁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2026年9月2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大发等28名被告人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黄大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等21项罪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黄大发等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裁定驳回黄大发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对黄大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裁定核准对任永斌、袁新强、刘汉祥、庄魁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被告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等旁听了宣判。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潇湘晨报】

报料/民生求助通道:上晨视频APP搜索【晨意帮忙】一键解决难题,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如需商务合作请拨打电话0731-85572288。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