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还敢开大货车,查

朋友欢聚

酒水仍是不少市民的聚餐必点

烟台交警在此提醒您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烟台交警持续整治

涉酒驾驶违法行为

严查酒驾

但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

现曝光近期查获的

酒驾醉驾案例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一

近日,

张某酒后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

被莱州大队民警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

结果为63mg/100ml

属于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二

綦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

行驶至检查点时被莱州大队民警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

结果为73mg/100ml,

属于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三

高速福山大队民警在莱山收费站

对一辆黄牌货运车辆进行检查时,

该车驾驶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

结果为34mg/100ml

属于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酒精会麻痹神经、降低反应速度

判断力、手脚协调性随之下降

驾驶人对车距、车速判断失真

遇到险情来不及处置

极易操作失误,诱发交通事故

酒后驾车失控撞倒隔离护栏

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追尾前方等待红灯的车辆

一旦逾越酒驾的法律红线

各类行车风险便接踵而至

肇事意外防不胜防

驾驶者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要承受的代价远超出预想

请大家牢记

拒绝酒驾,才能“久”驾

守护自身平安

也守护家人的期盼

来源 | 高速福山大队、莱州大队

编辑 | 黄婷

校对 | 许静

审核 |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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