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福州警方破获一起利用网络舆情实施敲诈勒索的案件。犯罪团伙手握百万粉丝账号,专挑影视剧宣发的关键节点发布负面内容,逼迫被害方花钱 “删帖”。
拼接艺人不实信息 炮制“黑料”炒热度
今年6月,福州长乐警方摸排线索,抓获郑某锋等三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该团伙长期在互联网上搜罗、拼接各类未经核实的明星艺人、影视剧负面信息,通过其掌控的网络账号发布传播相关内容,并人为制造负面话题的热度。

福州市公安局长乐分局网安大队民警 王峰:影视剧拍完之后要做宣发、推广,让更多人知道影视剧才会去看。郑某锋就在这个时间点,针对影视剧找黑料或负面新闻。对负面话题进行加热,他会置顶。这些公关公司就会关注到他们,关注之后,公关公司会主动找过来。
以负面舆论为要挟 强迫购买舆情处置服务
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期间,郑某锋团伙以持续发布负面舆论为要挟,变相强迫被害方购买所谓的“舆情处置”服务,利用网络舆情实施敲诈。
据警方介绍,该团伙主犯郑某锋此前曾就职于一家互联网传媒公司,从事影视剧营销对接工作。在业务往来当中,他逐渐摸清了行业内的灰色操作,“有偿删帖”。

福州市公安局长乐分局民警 刘思奋:他应甲方的要求去处理负面内容,当时一些博主提出需要有偿去做这些事情。他也发现了这个,并且郑某锋自身也明白这是违法行为。
离职后,郑某锋纠集了黄某燕等人组建团伙,开始靠舆情操盘牟利。为规避法律追责,郑某锋团伙不会直接向被害方索要所谓“删帖费”,而是借用圈内“直发”“置换”等商务话术包装,把敲诈行为伪装成正常商业合作。

所谓“直发”是指,影视营销团队给博主钱,推发相关的宣传稿,这属于正常商业推广活动;而“置换”就是花钱下架负面帖子,换上被害方需要的正面内容,实际是变相收取“保护费”。
王峰:如果经常删除帖文,人家会觉得你这个号就是黑号。他后面就采取了隐藏的手段,把原先发的这条设为仅自己可见,再发一条需要的正向帖子进行置换,正常一条在1500元左右。
据警方调查,郑某锋团伙每条负面帖文的“舆情处置费”定价在1500元至2000元不等,在一年时间内作案数十起,非法获利4万余元。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从营销号到黑公关 起底“百万大号”
这起案件的背后,是一套完整成熟的操作模式,养号攒流量、挖掘争议选题、人为炒作热度、实施敲诈变现,每一步都经过周密策划。

据警方调查,郑某锋早年购买了一批微博账号,通过长期蹭热度、买僵尸粉等方式批量养号,逐步将账号粉丝量提升至百万级别。这些账号日常持续发布影视行业等营销内容,维持活跃度和权重,为后续实施敲诈铺路。
刘思奋:郑某锋手里有十几个账号,粉丝量最高的一个账号达到135万粉丝。还有其他三个账号都有几十万的粉丝,30万到80万不等。
账号矩阵搭建完成后,团伙内部由黄某燕负责搜集有争议的话题素材,郑某锋则凭借过往从业经验,判断话题的传播潜力,同时指导黄某燕改写加工稿件。

刘思奋:黄某燕会在微信上将自己准备好的稿子,还有她看到的网络话题截图发给郑某锋。郑某锋因为从业多年,他对这些东西有基本判断,他说这条可以发,这条会有热度,这条不会有热度,他会作出评判。
找专业水军 把负面话题推向热搜
负面帖子发布之后,炒作流程就正式启动。郑某锋团伙通过自有账号矩阵,集中对相关内容转发、评论、点赞,想方设法把话题推向热搜榜单。

王峰:郑某锋会找网络上的专业水军,水军对负面话题进行批量的转评赞,让负面话题热度持续升温,会越炒越热,影视方和艺人迫于压力找过来。
当影视剧宣发团队主动与郑某锋沟通时,郑某锋会先以“博主不愿意删帖”“处理难度大”等作为借口施压,等到被害方主动提出付费解决,他再抛出早已准备好的收费方案。

刘思奋:他就想迫使被害方公关人员说可以付钱,可以有偿。他说我再去沟通一下博主,实际上博主就是他自己。过了一会儿就说,博主说可以求一条直发。

警方调查发现,这种“置换”“打包护剧”套路在部分营销号圈子并不少见。与正规舆情服务不一样,像郑某锋这样的博主会主动制造负面舆情,再把平息危机当成商品售卖,形成“制造危机、删除负面”的黑色闭环。
担心“黑料”伤害剧集口碑 被迫花钱消灾
某影视剧宣发团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影视剧宣发阶段本身就是舆情敏感期,一条登上热搜的负面帖文,极易引发粉丝对立骂战,误导普通网友认知,直接伤害剧集口碑,还会牵连相关艺人的商业价值。尽管明知对方是恶意炒作,但为了“防患于未然”,他们往往会选择妥协。

被害企业负责人 刘女士:一些外围舆论的恶意揣测,比如现在粉丝的舆情比较多,还有不可控的营销号也会跟风。其实就是把不实的舆论无限扩散、扩大,反复发酵。
根据剧集热度 打包式兜售“护剧服务”
据警方调查,郑某锋团伙还会根据剧集的热度高低,向被害方推销打包式的“护剧服务”。收取费用之后,他会承诺剧集播出期间不再发布负面内容,还允许被害方参与话题管理。看似互利的合作,实际上却是变相地收取保护费。

刘女士:他会要求比如说打包,类似于“护剧”,说发5条正面新闻,把这条黑稿处理了。他可能觉得这个剧会爆,可能会收得多一点,需要打包10条,可能冷门剧集就是打包5条,看每个具体情况。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处置一条负面帖文1500元,已经成为该领域的所谓“市场价”。而不少被害方因为涉案金额不大、取证困难,又害怕二次扩大负面影响,所以在遭遇敲诈勒索后往往选择沉默,这使得犯罪团伙更加有恃无恐。

王峰:这种会形成一种黑灰产业链,可能会导致刚发行剧就得找公关团队先给黑博主打好招呼,甚至要先付一笔保护费,类似这种非常不好的现象。
把勒索包装成“商务合作” 法律如何亮剑
在这起案件当中,犯罪团伙将网络舆论异化为敲诈的工具,刻意制造热搜恐慌,再向被害方兜售所谓舆情处置服务。那么这种披着所谓“商务合作”外衣的有偿删帖行为,在法律上又是如何定性的呢?

据法学专家介绍,根据2013 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偿删帖”不局限于物理意义上的彻底删除,包括屏蔽、仅自己可见等这些变相手段,也能起到阻断对外传播的效果,同样可以纳入“有偿删帖”的范畴。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 李怀胜:7月启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将舆情敲诈明确列为重点打击的涉黑恶犯罪类型之一,强调要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实施的黑恶犯罪,这意味着对于以商务合作为幌子,实则通过制造和利用负面舆情胁迫他人付费的行为,法律规制正在从非法经营罪的单一框架转向以敲诈勒索罪、黑恶势力犯罪等更精准打击范畴,也释放出对网络空间软暴力行为系统性、高压性打击的强烈信号。
专家认为,人为炮制负面话题、操控流量热度等网络舆情敲诈行为,一方面迫使企业消耗大量经营资源应付恶意舆情,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行业乱象;另一方面,人为干预信息真实性与信息流动,不仅会误导普通网民判断,也会让社会整体的信任基础不断被侵蚀。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刘晓春:对于有相应机构操纵,内容平台要以更严厉的方式去进行治理,包括对账号矩阵进行治理,对后面涉及的MCN机构进行治理。同时,对于涉及犯罪的部分,不管是平台还是监管机关,有相应线索、证据和事实,要及时地移送给公安机关,形成协同共治的局面。
(总台央视记者 李文杰 张岗 李林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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