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突发心梗,路人5次拨打120未能接通,老人最终错失最佳抢救时机遗憾离世,院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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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急救电话10分钟内被拨打5次,却一次也没接通;110报警后,得到的答复竟是“也打不通急救电话”。

据媒体报道,近日,黑龙江富锦市的李女士向记者反映称,她父亲于9月7日在外突发身体不适,有好心人拨打120急救电话,却始终未能拨通,只好通过110指挥中心转接保卫科长告知报警地点,由于时间耽误导致父亲错失最佳抢救时机,最终遗憾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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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当天120急救出诊记录中看到,李先生的报警时间为13时33分,事发地点为富锦市档案局门口。记者搜索发现,富锦市档案局与富锦市中心医院仅相距不到800米,驾车用时1分钟。“就是这1分钟的路程,我们花了16分钟才联系上,29分钟才送到抢救室,最终导致我父亲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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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介绍,9月6日通信运营商光缆发生故障,9月7日信号仍然断断续续未能恢复正常。7日事发时,急救中心工作人员正常在岗,但因通信光缆故障,电话未能响起。目前此事已移交至当地医调委,正在调解处理此事,院方也建议李女士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此事。

对于富锦中心医院工作人员称通讯光缆故障导致事故发生的说法,9月22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涉事通信运营商,工作人员表示将进行核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章

根据国家卫健委公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急救中心(站)应当制定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章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保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规范服务和迅速处置。

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急救中心(站)应当配备专人每天24小时受理“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受理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急救中心培训合格。

该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急救中心(站)应当在接到“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后,根据院前医疗急救需要迅速派出或者从急救网络医院派出救护车和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不得因指挥调度原因拒绝、推诿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此前案例

2020年6月27日上午7时左右,江苏淮安某区,65岁的居民陆女士在家中突然发病,家人从早晨7时左右一直拨打120急救电话半个多小时均无法接通。期间,陆女士家人也拨打110报警,警方到达现场拨打120也无法接通。家人最终通过医院工作人员联系到急救站,当120急救车在7点50分左右到达陆女士家中时,陆女士已死亡。家人事后得知,120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原是停电所致,于是将120急救站起诉至法院。

该院认为,事发当日,虽然出现了停电的特殊情况,但急救站承认其具有备用电源等应急保障措施,其对应急保障设备也负有检查义务,可在事发当日,急救站在停电后未能及时采取合理应急措施,导致陆女士家人长达半个多小时拨打120电话无人接听;而且,陆女士居住地不属于位置偏远且交通不便范围,所以,急救站具有一定过错。综合双方过错比例,淮安市中院确定由急救站承担20%的赔偿责任,遂判决急救站赔偿陆女士家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9815.2元。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卫生健康委网站、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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