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拘!湖南麻阳两人偷越国境搞电诈,“以为没骗到人、没判刑就翻篇了”…

“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以为只要没开始骗人,又没被判刑,这事就算翻篇了……”面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胡某某与许某某懊悔不已。

近日,一起看似“情节轻微”的偷越国(边)境案,在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推动下,实现了从“刑事不起诉”到“行政处罚”的无缝闭环,有力破解了“不刑不罚”的监管难题。

为“高薪”铤而走险

出境旅游竟是幌子

时间回溯到2025年10月,胡某某、许某某二人经他人介绍,得知前往柬埔寨从事“新型合同诈骗套路贷款”活动能赚取高额回报。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二人决定铤而走险。为了顺利出境,他们精心编造了“出境旅游”的虚假理由,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报并骗取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

随后,二人搭乘飞机顺利出境,抵达柬埔寨金边。然而,等待他们的并非异国风光,而是戒备森严的电诈园区。在园区内,二人接受了诈骗话术培训,正准备大干一场时,该电诈园区被当地执法部门查获。趁乱之中,胡某某、许某某逃离园区,后经他人帮助搭乘飞机回国。

刑事不起诉≠“法外之地”

监督补上责任闭环

回国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对胡某某、许某某立案侦查,并移送麻阳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审查全案后认为,胡某某、许某某二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对二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是否意味着“没事了”?答案是否定的。为破解“不起诉后不追责”的怪圈,检察机关同步启动了行刑反向衔接审查程序。检察官经全案审查发现,虽然二人的行为在刑事上免予刑罚,但其“虚构出境理由骗取证件出境入境”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破坏了国家出入境管理秩序,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随后,麻阳检察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了《检察意见书》,建议对胡某某、许某某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处罚。收到检察意见后,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持有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并出入境的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

检察官提醒

本案是麻阳检察院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消除追责盲区的生动实践。通过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的“双向发力”,既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又确保了“过罚相当”,让违法者真正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护照等出入境证件是公民出入国境的重要身份证明,申办时必须如实申报出境事由,切勿心存侥幸。试图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证件,一旦触犯法律红线,即便侥幸逃脱了刑事制裁,也必将面临行政处罚,切勿让一时的贪念成为人生的污点。

来源:麻阳检察 作者:肖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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