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海关查获进境客车藏毒49.16克

近日,深圳湾海关查获进境客车藏毒净重49.16克。

当日,一辆跨境客车从深圳湾口岸进境,经过海关监管区时,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关员对其进行挑查。经进一步查验,在车辆第二排座椅前储物格、第三排座椅前的地面分别查获该车乘客用透明塑料袋、水果糖袋、保健品袋及护肤品小样袋装着的疑似毒品8包,合计毛重60.17克。经现场快速试剂检测,其中3包呈氯胺酮(K粉)阳性反应,5包呈氯胺酮和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摇头丸”主要成分)混合阳性反应。后经深圳海关缉私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定上述物品中的3包为氯胺酮24.2克;5包为氯胺酮、MDMA混合物24.96克。当事人自述有吸毒史。目前该案件已移送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转自:海关发布

来源: FM93交通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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