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第六批产教融合型培育企业名单

9月23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海南省第六批产教融合型培育企业名单

经企业报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审、官网公示等程序,确定海南和弦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海南省第六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对象。

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旨在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办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海南省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教育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能力。

在支持政策方面,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试点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以后年度继续抵免。试点企业有撤回投资和转让股权等行为的,应当补缴已经抵免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属于集团企业的,其下属成员单位(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职业教育有实际投入的,可按规定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同时,信用良好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在办理申请、审核时可享受简化手续、绿色通道等服务,优先推荐其参与评优评先活动。

此外,支持开展现代学徒制或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符合《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212号)规定,组织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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