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义检察
武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后,两起涉及乙公司的虚假债务调解案件原司法确认民事裁定被撤销。随着错误司法裁定被纠正、两笔虚假债务被剔除,真实债权人丙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025年11月,武义县人民法院先后两天分别受理两起民事债务纠纷案件:徐某起诉乙公司,索要71万元借贷欠款;甲公司起诉乙公司,主张89万元买卖合同货款。两起案件原被告双方均无争议分歧,顺利进入调解程序,并快速达成调解协议。经申请,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确认两份调解协议有效。裁定生效后,徐某、甲公司迅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准备参与乙公司的资产清偿与财产分配。
2026年5月,案件即将进入执行关键环节时,案外债权人丙公司向检察机关反映:涉及乙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的两起债务纠纷案件存在异常情形,可能损害其合法权益。
收到线索后,武义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对两起关联案件开展卷宗复盘。经初步核查,这两起案件不同于普通民事纠纷争议纷呈、证据互有瑕疵的常态,显得过于“干净完美”,存在诸多反常细节。
经细致比对全部卷宗材料,办案检察官锁定两大核心疑点:一是案件核心凭证纸张崭新、墨迹均匀,与文书标注的久远落款时间,新旧痕迹矛盾,不符合真实交易文书特征;二是徐某、甲公司两起独立诉讼案件,但起诉状行文句式、逻辑框架高度雷同,不符合当事人独立维权的正常诉讼状态。
“反常细节背后,极有可能是不法分子利用司法确认程序门槛低、对抗弱等特点,虚构债权,企图稀释执行分配财产。”为查清真相,检察机关立案审查,启动全方位调查核实程序。
为固定完整证据链条,检察机关从身份、资金、交易、票据四个维度,开展穿透式、全链条核查,逐项拆解虚假事实。
办案检察官深挖当事人隐秘关系,查实徐某与乙公司委托代理人徐某甲系直系父子,双方存在密切亲属利益关联,为恶意串通、虚构债务提供了便利条件。通过调取乙公司在武义某项目部的对公账户交易明细,查实无徐某向该项目部转账汇款记录。
针对甲公司89万元货款欠款主张,办案人员逐一核对交易台账、转账记录、税务发票。经查,2022年至2023年乙公司曾向甲公司转账100万元,且转账时间均晚于供货单落款时间。但根据双方真实交易增值税票据金额显示系130万元,与起诉主张及已收款项合计的190万余元欠款金额无法对应。
在构建扎实的客观证据体系后,办案检察官选定证据链条最完整、异常特征最突出的甲公司一案为突破口,向徐某乙开展释法说理,阐明虚假诉讼的违法后果。最终,徐某乙承认乙公司未付货款仅剩31万余元,虚增起诉数额是因徐某甲希望获得执行款。随后,徐某也如实供述了案涉借条系起诉前刻意制作、双方并无真实借款等关键事实。
检察机关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及违法情节,认定徐某主张的71万元借款从未真实交付、甲公司主张的89万余元货款与实际欠付金额严重不符。该两起案件系典型的关联主体串通型虚假诉讼,属于《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情形。
据此,武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2份,建议撤销案涉两起案件的原司法确认民事裁定。2026年7月,武义县人民法院采纳全部检察建议,依法撤销该二起案件原民事裁定书,有效维护真实债权人合法权益。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