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楼道油污滑倒致骨折,起诉邻居、物业等六方;法院:丢垃圾小伙有直接责任,赔偿2.3万余元

芜湖市弋江区法院近日审理一起因外卖汤汁洒落引发的侵权案。法院认定,丢垃圾的大学生阮某对王女士滑倒受伤负有直接责任,并判决其赔偿2.3万余元

芜湖市民王女士被他人丢垃圾洒出的油水滑倒受伤,后将丢垃圾的邻居、小区物业公司等6方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楼道油污是阮某晃动垃圾袋直接导致,是王女士摔倒的直接诱因。王女士行走时未尽充分注意义务,存在轻微过错,酌情减轻阮某部分赔偿比例。

暑假期间,在校大学生阮某与同学按学校安排前往芜湖某企业实习,一起住在校方统一租赁的公寓。

一天夜里,几人各点了外卖,餐后由阮某将残余餐食收入塑料袋,暂放在门口垃圾桶旁。次日出门时,阮某顺手拎起垃圾袋,途中袋中汤汁泼洒在楼道瓷砖地面。面对地上的油污,阮某未作清理便径直离开。

事发当天上午8时许,邻居王女士穿高跟鞋途经该楼道,一脚踩在未干透的油污上滑倒。经诊断,王女士左髌骨骨折,住院治疗9天,医疗费4600余元

事发后,王女士向阮某及相关方索赔3万余元。因协商未果,王女士将阮某、阮某同住同学、实习公司、学校、物业公司及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阮某同住同学未参与泼洒行为,垃圾存放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联;学校仅负责提供住所,非楼道管理责任人;实习企业未参与居住管理;物业公司在事发前已完成日常清洁,油污是突发个别人为失误,物业公司无法瞬时处置,已尽合理保洁义务。

此外,阮某投保的实习第三者责任险仅覆盖实习工作场景,不适用于居住楼道,且保险纠纷与侵权责任分属不同法律关系,保险公司无需承担替代赔付。

据此,法院认为阮某同住同学、学校、实习企业、物业公司及保险公司均不担责

经核算,阮某被判赔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2.3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