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检察】
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你是否遇到过案子一进门,请托找上门?
“这个案子,你帮我问问呗?”“我就想知道现在办到哪一步了?”“这是我朋友,能不能帮忙关照一下?”
……
面对这些询问,到底什么情况需要记录,什么情况无需填报?

一起来参加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闯关挑战赛,闯过全部关卡,读懂如何落实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


检察官提示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规过问、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规打探案情,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检察官提示
正常履职问询≠违规过问案件。判断的关键,不是简单看“谁来问”,而是看是否属于正常履职、是否通过正当程序、是否存在不当干预司法办案的情形。

检察官提示
如果涉及具体案件、具体处理情况,并且有打探案情、请托、说情、施加影响等,就不能把它简单理解成“随便问问”。

检察官提示
该记录的,要如实记录;该报告的,要及时报告。


通关
口
决

正常查询看程序,
违规过问看影响;
依法履职有边界,
请托说情要记录。

看似简单的“问问”,可能已经触碰司法办案底线!

“三个规定”既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红线,也是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重要屏障。
面对违规过问、干预案件的行为,应当做到:
✅如实记录 ✅及时报告 ✅依规办理
让每一次司法办案都在制度轨道上运行,让每一项检察权都依法规范行使。

来源: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
转载:福建检察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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