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感染HPV病毒起诉同居男友索赔,被法院驳回

女子与男友恋爱同居期间感染HPV病毒,认为是男友传染所致,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万元。

9月23日,记者从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了这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驳回了女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维权需证据说话

承办法官介绍,司法实践中,主张伴侣传播疾病,不能仅凭“时间上的先后”或“自身的确诊报告”来推定因果,而必须完成两项核心举证:一是通过正规医疗机构的检查记录或司法鉴定,证明对方在交往期间确系该病毒携带者且处于传染期;二是提供充分的排他性证据,排除间接接触、自身免疫力低下等其他感染途径。若仅有单方陈述而无医学实证支撑,在法律上便无法认定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必然因果关系。

法官提醒,诉讼讲究的是法律事实而非主观推测,当事人在维权前应理性评估证据效力,避免因举证不足承担败诉后果。

(内容来源:钱江晚报、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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