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一地发布任免职决定

汪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免名单

(2026年9月22日汪清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1.决定免去张振赫的汪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2.决定任命崔国哲为汪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3.免去金秀哲的汪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4.任命姜承哲为汪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决定姜承哲代理汪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5.免去郑来宾的汪清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办公室主任职务。

6.免去朴松林的汪清县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7.免去李晓东的汪清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主任职务。

8.免去丁贵林的汪清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9.免去魏茂鑫的汪清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

10.免去金永权的汪清县人大常委会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11.免去邰志梅的汪清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12.免去金石龙的汪清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13.任命袁长勇为汪清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14.任命郑来宾为汪清县人大常委会提案委员会主任。

15.任命陈继斌为汪清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办公室主任。

16.任命朴松林为汪清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17.任命崔永学为汪清县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办公室主任。

18.任命蔡京恒为汪清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主任。

19.免去王启亮的汪清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任命崔峰为汪清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综合自汪清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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