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万州沙龙路三段突发一幕……宋某某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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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天气

多云有分散阵雨

21~27℃

雨天行车,路面湿滑,

行车跟车过近、

预留避险空间不足,

一旦前方车辆突发制动,

根本无法及时处置,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近日,

万州就发生了一起

因未保持安全车距造成的交通事故。

近日11时,

宋某某驾驶渝F87***小型汽车

沿沙龙路三段行驶至索特花园路段时,

与前方张某某驾驶的

渝A2F***小型汽车发生追尾碰撞。

受撞击影响,

渝A2F***小型汽车继而与

正在横过道路的行人唐某某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唐某某受伤、

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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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事发路段设有人行横道,

当时行人唐某某正在横过斑马线,

前方张某某驾驶的渝A2F***小型汽车

为礼让行人停车避让。

宋某某驾车跟车距离过近,

加之雨天路滑、制动距离增加,

虽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

但制动不及,

追尾撞上前方车辆。

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有关“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

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

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

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雨天驾车出行,

驾驶人需提前降低车速,

主动拉大安全跟车距离,

持续观察路面路况,

密切留意前车动态及灯光变化。

行经路口、斑马线、学校、

居民区等行人、

非机动车密集路段,

务必提前减速、提前预判,

保持专注驾驶。

记者|付馨瑶 通讯员|张勇

编校|范晴

主编|杨元刚

值班编委|何贤德

重庆三峡融媒体中心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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