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消费券+有奖发票双礼包!孝感2026年金秋促消费活动来了

金秋消费福利重磅来袭!

明天(9月24日)起

孝感人买买买

能“省一笔、中一笔”!

为落实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金秋消费季”系列促消费活动的通知》(鄂商务发〔2026〕24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激活孝感消费市场、释放消费潜力,我市于2026年9月至12月开展金秋促消费系列活动,主要包括“乐享湖北 乐购孝感”假日消费券发放“乐购湖北”有奖发票“乐购孝感 票享好礼”活动两项内容。

两项福利同步于

9月24日正式启动!

下文整理了详细参与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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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乐购孝感”!

2026年“乐享湖北 乐购孝感”假日消费券发放

活动时间>>

自2026年9月24日起至12月底结束,如财政资金提前核销完毕,活动即终止。

发放对象>>

本次消费券面向所有在孝、来孝消费者。消费者通过授权手机号、姓名、实时GPS地理位置等信息,经校验确认定位在孝感市域范围内,即可参与抢领消费券,抢领成功后在孝感市内符合条件的线下实体零售、餐饮商户使用。

发放时间>>

消费券采取节假日及周末发放模式,同时充分考虑中秋、国庆等重要消费时点,适度把握资金投放节奏。活动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

中秋轮(9月24日-9月27日),每日10:00投放,消费者每日可抢,同一平台零售、餐饮券各限1次,使用截止时间为9月27日24:00;

第二轮:

国庆轮(10月1日-10月7日),每日10:00投放,消费者每日可抢,同一平台零售、餐饮券各限1次,使用截止时间为10月7日24:00;

第三轮:

周末轮(10月16日-12月28日),每周五、周六、周日10:00投放,同一平台零售、餐饮券各限1次,使用截止时间为周日24:00。

发放券种>>

消费券分为零售券、餐饮券。

(一)零售券:

仅限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珠宝首饰店、钟表眼镜店、体育用品店、超市、便利店、书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礼品文具店、药店等线下实体零售商店使用;不含电子产品、家电、智能家居线下实体零售商店和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销售电子产品、家电、智能家居的柜台、店铺。

(二)餐饮券:

仅限使用于线下实体餐饮门店(不含外卖)。

以上所有类型的消费券均不得用于购买香烟、加注成品油,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类消费,不得与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叠加。消费券可与平台、商户优惠券叠加使用,仅限本人使用,禁止转售。

券面额度及核销要求>>

消费券面额按统一格式进行设置,每张消费券须注明使用期限和起止日期,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待支付金额,需要达到消费券立减金额规定倍数后方可核销(消费前请确认商户已报名参与活动),券面面额可视核销及资金使用情况适时调整。

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消费者使用消费券后若发生退货退款情况,按照退货金额所占比例退还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退还资金自动返回服务平台专门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发放渠道>>

经公开征选等流程,确定本次消费券发放平台为支付宝、云闪付、美团、抖音。

支付宝:

发放零售券,消费者在支付宝APP主页搜索“孝感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

云闪付:

发放零售券、餐饮券,消费者在云闪付APP主页搜索“孝感消费券、乐购孝感、乐购孝感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

美团:

发放餐饮券,消费者在美团APP主页搜索“孝感消费券、乐购孝感、乐购孝感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

抖音:

发放餐饮券,消费者在抖音APP主页搜索“孝感消费券、乐购孝感、乐购孝感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

特别提醒>>

严禁商家和用户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套取消费券,坚决打击黄牛异地抢券、刷单套现、软件作弊、虚假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与消费券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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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乐购湖北”有奖发票“乐购孝感 票享好礼”活动

活动内容>>

个人消费者活动期间在孝感市范围内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的线下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依法开具单张票面金额100元(含)以上(含税金额)的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简称数电发票),均可参与抽奖。

活动时间>>

2026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分3期实施,若活动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将提前终止。

消费者参与范围>>

活动面向在孝、来孝消费者,开票购买方需为个人消费者(自然人)真实姓名,且与云闪付APP实名注册信息保持一致。

在前期国家级、省级有奖发票活动中发生红冲发票且未按要求退回中奖资金的消费者不得参加活动。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活动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发票、拆分开票、先中奖后红冲、盗用或冒用他人信息参与活动或其它作弊违规行为等),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者参与活动资格,追回奖金,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抽奖规则>>

有奖发票分为两种开奖形式:即抽即奖、定期开奖。

第一种为即抽即奖

(一)抽奖模式

1.消费索票:消费者消费后主动向商家索取符合要求的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

2.注册登录:打开云闪付APP,进入有奖发票活动专区,完成实名认证;已完成实名认证用户无需重复认证。

3.凭证上传:可拍照上传后OCR自动识别或者扫码录入消费者姓名、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商家全称等关键内容。

4.提交确认: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

5.点击立即抽奖。

(二)实施时间

(三)奖项设置

即抽即奖共设置10元、20元、50元、100元、300元、500元、800元七个等级奖项。周末、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将适当调高中奖概率、增加中奖个数,中奖奖金即时兑付到账。

(四)累计规则

每位消费者每日可上传5张有效发票参与抽奖;每期活动累计上传发票不超过30张;同一消费者在同一商户每期开票上传不超过3张。用户当日获得的抽奖机会需要当日使用,次日失效,抽奖次数无法多日积累。单次仅可上传1张发票参与抽奖。

第二种为定期开奖

(一)开奖模式

在即抽即奖基础上,每期活动结束次月10日(11月10日、12月10日、次年1月10日)组织定期开奖,针对上一自然月已参与抽奖活动且发票未冲红的合格发票开展抽奖,定期抽奖具体次数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奖项设置

参与即抽即奖且合格的发票,可参与抽取定期大奖。开奖过程委托公证机构进行全程公证与监督。抽奖结果采取地产实物奖品方式,抽奖结果及领取方式可以在云闪付APP页面查询,市商务局也将及时通过网站等媒体向全社会公告。

(三)定期开奖的兑奖要求

1.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不含)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兑奖,逾期未兑奖视为放弃。

2.兑奖所需资料:中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与二次开奖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中奖发票打印件凭证、消费交易记录凭证。

3.兑奖者领取定期开奖奖品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不予兑奖情形

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信息的发票;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超过兑奖期限的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已认定非正常户后开具的普通发票;兑奖时已红冲的发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形,均不予兑奖。若中奖发票在兑奖过程中发现存在虚假、伪造、涂改等情况,将取消中奖资格,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注意事项>>

消费者方面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活动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发票、拆分开票、先中奖后红冲、盗用或冒用他人信息参与活动或其它作弊违规行为等),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者活动参与资格,追回奖金,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出现一次红冲行为且未在规定内退回中奖资金的消费者,取消其后续参与活动资格。

发票排除要求

发票应为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发票状态必须为正常;红字发票、冲红发票,票面标注“收购”“预售”“订单”的发票,公务消费、企业消费发票均不参与抽奖;参与抽奖的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活动周期以内,单张发票含税金额100元(含)以上。

咨询投诉

对于发票上传相关事宜,消费者可拨打申报平台客服热线95516咨询;对未按规定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拒开发票)的商户,消费者可通过拨打12366热线,或登录省税务局官网互动交流栏目下的“税收违法行为检举”频道进行举报,税务机关将及时受理、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对查实的发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活动开通投诉举报邮箱及多条投诉受理专线,受理发票真伪、抽奖资格等各类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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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商务局、微孝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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