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10:00
保定新一轮货车补贴资格(券)一次性发放
符合条件的车主请准时开抢
别错过啦!
发放时间及数量
9月28日,上午10:00一次性发放报废且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资格(券)340张,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资格(券)100张,仅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资格(券)30张,报废并新购国六营运货车补贴资格(券)30张。
资金使用进度提醒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年度上级拨付我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已按最高补贴标准折算为资格券分四期(含本期)全部发放完毕。我单位将结合资格券回收、作废情况统筹后续收尾工作,请广大车主不要盲目报废车辆、理性申领补贴,及时关注本单位公众号(保定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服务中心)。
重要提示
(一)政策期内,年度下拨补贴资金将核算为补贴资格(券)向全市发放,先到先得,发完为止。本期为第四期,是2026年度最后一期大规模补贴券发放,请广大车主相互转告,按时领券。资金使用完毕,即刻停止补贴资格发放,未能领取到补贴资格(券),将不享受本年度报废更新补贴。
因个人(或企业)先行报废车辆,本年度内未抢到补贴资格,导致不能获得补贴资金的一切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负担。(请不要盲目报废和购置新车,必须先抢券,再报废)
(二)抢券成功后,请在30分钟内完成该券的锁定操作。届时需上传有效的《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并准确填写车辆号牌(请注意区分字母大小写及空格)。信息提交后,将不可再次修改,如因车主个人原因导致锁定失败或号牌填写错误,进而影响补贴申请的,相关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三)补贴资格(券)仅为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权限,不具有任何附加价值,不要进行补贴资格交易,不要听信谣言,谨防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四)车辆所有人对提交的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将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等材料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申请补贴的车辆,必须为营运性质车辆(车辆行驶证中“车辆性质”为营运,且具备有效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应符合:车辆所有人申请报废补贴的车辆,应为正常运营,年审至车辆报废当年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货车。所提交的《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的开具时间和对应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车日期”应在政策实施期和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当年审验期内,且车辆具备车辆报废前和正常年审到期日之内正常车辆上线检测记录。)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至各县(市、区)受理点进行咨询。各受理点提供全程领办帮办服务。
申请渠道
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通过“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服务”小程序向车籍地所在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信息。申请人可在微信搜索“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服务”进入小程序。

▌来源:保定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服务中心
▌编辑:余江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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