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金达豪小区发生一起因流浪猫抓伤路人引发的赔偿纠纷。双方一度各执一词、矛盾僵持。南湾街道网格员古双芳及时介入调解,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
事发后,小区业主范女士在小区内被猫抓伤。为预防感染,她前往医院接种进口狂犬疫苗及破伤风针,产生医疗费用。范女士随后找到收留该流浪猫的业主傅女士,主张由傅女士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傅女士对此存有异议。她表示,涉事猫咪属于流浪猫,只是在自家附近产下幼崽,自己出于怜悯没有驱赶,并未主动饲养。她认为,范女士选用价格较高的进口疫苗,相关自费项目不应由其全额承担,流浪动物伤人自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为厘清事件经过、精准划分责任,网格员古双芳第一时间调取小区监控取证。监控记录显示,猫咪并非主动攻击,而是范女士携带的小狗上前挑衅,猫咪出于自卫反抗,过程中抓伤范女士。该视频证据成为责任认定的关键。
围绕双方争议焦点,网格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开展普法调解。网格员向傅女士解读法律要点:即便动物属于流浪猫狗,若市民长期收留、投喂,对流浪动物形成实际管控,将构成事实上的饲养管理关系,动物致人损害,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网格员客观说明,本次事件诱因是小狗主动招惹猫咪,存在第三方因素,依法可以减轻傅女士的赔偿责任,无需全额赔付。
经过网格员情理兼顾的沟通疏导,双方逐步换位思考,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傅女士承担50%医疗费用,合计1150元,并当场完成支付。此外,傅女士额外转账150元作为慰问,表达邻里善意。
至此,该起流浪动物伤人赔偿纠纷顺利化解。南湾街道持续发挥网格员基层矛盾“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把普法融入纠纷调解,就地化解邻里涉法矛盾,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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