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亮家底”“提效益”
9月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省土地总面积2118.37万公顷。其中,国有土地225.79万公顷,同比增加0.22%,占比10.66%。已发现各类矿产123种,探矿权288个、采矿权1620个。
国有林地69.0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4.18%、森林蓄积量7.33亿立方米。湿地面积22.92万公顷,国有湿地面积21.93万公顷,占比95.68%,国际重要湿地5处、国家重要湿地5处。水域面积120.92万公顷,国有水域面积62.17万公顷,占比51.41%。全省共有自然保护地585处,批复总面积404.63万公顷,净占地面积238.65万公顷,占国土面积11.27%。
在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方面,2025年全省供应土地1.22万公顷,合同价款1284.71亿元;首次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组合配置,成交项目22个,金额70.84亿元。税收层面,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资源六税”共计723.29亿元。
报告显示,过去一年,我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摸清了资产家底,建成全省统一自然资源“一张图”和资产“一本账”,基本完成4条大江大河干流、35座大中型水库和127个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的地籍调查工作,实现对全省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全覆盖。
生态保护水平得到提升,新增耕地11万亩,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1144公顷,娄底锑煤矿区修复项目入选联合国优秀案例。
资产价值进一步激活,建成全国首个省级自然资源全要素市场平台,成交金额超1133亿元,处置存量土地10.68万亩。监管机制持续健全,修订湿地保护条例,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法治宣传,严格督察执法,常态化开展土地、矿产“双零”行动,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宗数、面积同比分别下降16.22%、5.15%,非法开采宗数同比下降43%。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夯实产权根基,完善清查核算与确权登记;明晰权责边界,健全清单管理,区分所有权与监管权;健全收益管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挖潜增效,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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