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国庆假期!睢宁最新发布

○ 2026年睢宁路网国庆假期出行服务指南

○ 任职前公示

○ 教育部:每天体育活动2小时+1节体育课+课间15分钟

○ 闫某某(2004年生),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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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全体人员会议举行

9月23日下午,睢宁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举行第一次全体人员会议。

会议宣读了《睢宁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睢宁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进行了讨论研商。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韶伟在讲话中强调,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程序性极强,全体工作人员要抓实专项学习,精准厘清换届相关政策与疑难问题。要严守规章制度、规范流程操作,杜绝形式主义,抓实跨组沟通对接,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同时规范公开宣传内容,筑牢换届纪律防线,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本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高质量推进。

▌睢宁县应急管理局上线!

9月24日上午9点,睢宁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卢健康将做客《政风热线》直播室。如果您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监督执法等方面的问题咨询、反映,欢迎拨打热线电话或扫码留言。

▌出行指南

国庆假期,公路出行热度攀升,探亲与旅游车流交汇。为守护你的平安归途,睢宁路网中心提前研判交通流量,梳理易堵路段与施工信息,精心推出2026国庆出行服务指南,愿这份指南能伴你一路畅行无阻。

路网运行趋势

总体流量预测

国庆期间,全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均断面流量预计约11000—12000辆/日,较平日上升约15%—20%,出程高峰约出现在9月30日17:00-19:00,返程高峰将出现在10月6日15:00-16:00。

(国庆假期车流量车速预测图)

时间分布

假日期间,全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每日流量呈现早晚双高峰特征,其中上午高峰时段为10:00至12:00,晚高峰时段为15:00至17:00。

(国庆假期小时车流量预测图)

车型分布

预计国庆假期全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以客车出行为主导,所占比例最高。车型占比图如下:

(国庆假期车型占比预测图)

部分线路交通量预测

国庆假期,预计G104线、G633线、S325线、S505线交通量较大。

易拥堵路段

▲城区道路:中山路、八一路、元府路、红叶路、睢河路等商圈周边;

▲旅游景点:九顶山野生动物园、松鼠咔咔探索乐园、房湾湿地公园、白塘河湿地公园、古邳岠山、羊山寺、鲤鱼山庄等景区路段;

▲国省道:104国道双沟段 ,251省道庆安段,325省道沙集、高作段,505省道梁集段等;

▲高速路口:双沟高速、徐明高速、庆安高速、魏集高速出入口。

温馨提示:请市民朋友尽量错峰出行或绕道行驶,避开拥堵路段;游玩时,请有序停放车辆。

施工路段

目前,睢宁普通国省干线正在施工4处,限行的路段节点有1处,情况如下:

S252绕行线路图

24小时热线服务

行驶途中若遇突发情况,请遵循“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原则。在高速公路上,可拨打96777或12328客服热线;在普通国省道上,可拨打睢宁县公路管理站路网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516-88291699,或睢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4小时值班电话0516-68860500求助。交警人员到达现场前,需在故障车后方摆放警示标志,切勿在高速路面上随意走动。

一线宣传

▲近日,沙集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主题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树立文明节俭理念。

▌暖心服务

▲近日,王集镇各村(社区)组织开展中秋节前走访慰问活动,为困难家庭送上节日慰问物资与诚挚祝福。

▲近日,县妇联机关党支部联合金城街道金桥社区党总支开展“中秋佳节送关怀 巾帼聚力暖人心”慰问活动,把温暖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

▲9月22日,李集镇东圩、花厅、柳圩、大周、庄河等村(社区)志愿者和爱心人士,为辖区老党员、独居老人、困境家庭等特殊群体送去暖心关爱和节日问候。

▲近日,姚集镇道庄村“爱心洗衣房”党员先锋队志愿者上门收取特殊群众的待洗衣物,解决他们的生活难题。

▲近日,艾丽康健康义诊团队走进睢城街道红叶社区,开展“健康义诊进社区 便民服务暖民心”公益义诊活动,帮助社区老年人及时排查健康隐患、掌握科学的养生知识。

▲近日,岚山镇高集社区组织人员开展污水管网专项维修,切实解决辖区污水管网老化破损、排放不畅等问题,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弘扬新风

▲近日,桃园镇开展“巧手制花灯 中秋赴雅集”主题读书活动,带领孩子们品读经典诗词、制作花灯,沉浸式体验中秋文化的独特魅力。

▲日前,睢河街道仝圩社区开展读书分享活动,让大家在阅读中汲取知识、增进邻里交流。

▌机械播种

▲近日,魏集镇叶场、双楼、韩坝等村组织开展大蒜机械化播种,降低人工成本,为蒜农增产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任职前公示!

近日,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负责人任职前公示。

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负责人

任职前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1.赵中良,男,1963年1月生,汉族,江苏徐州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徐州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拟任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会长。

2.张开文,男,1969年11月生,汉族,江苏沛县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拟任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副会长。

3.徐相利,男,1972年6月生,汉族,辽宁义县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中煤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副会长。

4.侯峥,男,1980年10月生,汉族,江苏沛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徐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副会长。

5.唐园,男,1980年11月生,汉族,江苏徐州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徐州力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副会长。

6.尹龙飞,男,1988年11月生,汉族,江苏苏州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总经理,拟任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副会长。

7.董智仁,男,1991年11月生,汉族,江苏徐州人,民建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苏省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副会长。

8.马礼玉,男,1966年10月生,汉族,江苏铜山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江苏集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副会长。

9.李娟,女,1975年10月生,汉族,江苏徐州人,专科学历,现任徐州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拟任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副会长。

10.陈清,男,1972年6月生,汉族,江苏徐州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拟任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秘书长。

本公示自2026年9月21日至9月28日,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市住建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王 森

联系电话:0516-66998177

邮 箱:xzzjdjb@163.com。

中共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委员会

2026年9月21日

▌教育部:每天体育活动2小时+1节体育课+课间15分钟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3日举行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表示,为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教育部提出了“2115”的工作要求:2是指每天综合体育活动2小时,1是指每天1节体育课,15是指课间休息15分钟,健康第一正从理念成为现实。“十五五”期间,将重点抓好三件事:

第一,督促政策落地。

将完善政策措施,努力做到“四有”,

一是“有时间”,督促指导学校完善课程教学安排,把“2115”排进课表中、排到课后服务中,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杜绝“阴阳课表”,防止挤占体育课和课间休息时间。

二是“有场地”,指导地方统筹基础教育工程项目,重点帮助农村薄弱学校建设体育场地、配齐运动器材,推动“城中校”因地制宜挖潜升级、拓展活动空间。

三是“有师资”,加大培养培训力度,选优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通过轮岗、走教、共享、兼职等多种方式解决师资不足问题。

四是“有保障”,推行体育运动伤害相关保险,完善社会化风险分担机制。推动更多地方围绕学生体育锻炼和学生身心健康加强立法,探索建立尽职免责制度,让学校和家长解除后顾之忧。

第二,提升体育课质量。

一是进一步丰富体育课程内容。广泛开展田径和球类运动,因地制宜开展水上、冰雪和中华传统体育运动,让学生能够选择自己喜欢的运动项目。课程内容体现连续性、进阶性、多样性,让学生在学校就能喜欢上一两项运动,掌握运动技能,养成终身运动的好习惯。特别是通过体育锻炼,让学生身体更强健、心理更阳光、人格更健全。

二是进一步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探索走班制、课外社团、俱乐部等多种方式,科学提升锻炼强度,打造“能出汗的体育课”,让孩子们享受运动乐趣,练到位、玩尽兴、交朋友、长本领。

三是进一步优化考核评价方式。推动数字赋能,强化过程性评价,淡化选拔性,更加突出日常参与和持续锻炼,不搞分分计较。

第三,增加学生运动赛事和机会。

大力普及、广泛开展面向人人的校园赛事活动,让班超、校超燃动校园。

持续深化体教融合,会同相关部门办好全国性青少年体育赛事,鼓励孩子积极参加社区运动会、亲子运动会,努力让每个孩子都有展示舞台,找到属于自己的高光时刻。

推动社会体育场馆节假日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引领带动更多学生投身体育锻炼。

▌2026“苏超”淘汰赛竞赛日程来了!

▌闫某某(2004年生),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9月2日,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对闫某某拒服兵役处理决定的通报。

闫某某,男,身份证号:1304292004********,中专学历。该青年在2026年上半年自愿报名应征入伍,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综合评估和役前教育合格后,于2026年3月1日由丛台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闫某某入伍后,服役态度消极,书写《自愿放弃服役申请书》,经部队反复思想帮带及区、乡镇两级征兵工作人员多次政策教育,仍拒不履行服役职责,离队态度坚决,并表示愿意承担拒服兵役带来的一切影响和后果。2026年5月7日,闫某某被部队作除名处理。

为严肃法纪,警示教育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军动〔2018〕238号)、《河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闫某某拒服兵役行为作出如下处理:

将闫某某纳入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自处罚决定下达之日起,取消其义务兵优待,并参照丛台区2026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对其处以两倍以上罚款,罚款限15日内缴纳,依法上缴国库。

自处罚决定下达之日起,公安部门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在常住地人口信息系统及其公民户口簿本人的“服兵役栏”上注明“拒服兵役”永久字样。

自处罚决定下发之日起,教育部门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升(复)学手续。

通过主要媒体、政务网平台向全社会通报其拒服兵役行为及相关处罚决定。

正在执行的债权能否排除非法占有目的

来源:江苏法治报

【案情】

左某隐瞒自己名下房屋已经出售只是未过户给他人的事实,然后用该房屋分别向两家银行申请贷款15万元、8.8万元,并均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放款后,直至贷款一年到期后左某均未归还相应本息。归案后,左某辩称自己在申请贷款时有25万元债权未收回,且该债权后得到法院胜诉判决,并且已执行,因此自己具有归还能力,对贷款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评析】

关于左某的辩解能否排除其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了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左某在申请贷款时确有债权未收回,且该债权已经得到法院胜诉判决并且已经在执行,有执行到财产的可能性,因此能够认为左某在申请贷款时具有还款的能力,能够排除非法占有目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左某虽然在贷款时有债权未收回,但是不能以此排除非法占有目的。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左某在申请贷款时,的确存在一笔未收回的债权,并且该债权已有法院的胜诉判决支持,这看似为其提供了一定的还款能力证明。然而,深入分析不难发现,这一债权自2016年8月判决胜诉至2023年7月左某申请贷款时,已历经七年之久,且在此期间内未执行到任何财产。这种长时间的未执行状态,使得该债权的实现充满了极大的不确定性。普通理性人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应当能够预见到该债权在短期内实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尤其是在左某所申请的贷款期限为一年,到期即需归还本息的情况下。

左某在申请贷款时,理应清楚自己没有足够的即时还款能力,却依然选择进行贷款行为。这种行为模式与非法占有目的的构成要件存在高度契合。在左某案例中,其明知自身财务状况不佳,仍通过隐瞒房屋已出售的事实进行贷款,且贷款后未积极履行还款义务,这些行为均指向其对贷款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故左某在向两家银行进行贷款时应明知自己没有归还能力仍进行贷款,该辩解不能排除非法占有目的。

记 者 | 赵磊 赵庭兰 洪洋

通讯员 | 王冠宇 赵梦雅 刘岩 陈士洲 刘慧 赵鹏 李娜 苗瑞永 李晨阳 吴超 苗萌 张岩 李梦丽

编 辑 | 葡萄

一 审丨李璇

二 审丨任银涛 丁科

三 审丨仝勋

监 制丨刘砾

总监制丨鲁晓波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