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3日营口市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薛丽红同志为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任命杨晓云同志为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批准薛丽红同志辞去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四、批准杨晓云同志辞去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五、批准王成勇同志辞去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六、批准范学峰同志辞去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来源:营口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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