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随手将吃剩的猪排骨从17楼扔下,一女子被砸头部血流不止,抛物者被判刑

据检察日报消息,近期,深圳某法院审结了一起高空抛物致人受伤的相关案件。

江某在广东深圳务工,与同乡一起租住于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的一处高层住宅。2026年5月8日中午,江某和同乡在家吃完饭收拾碗筷时,为图省事,随手将吃剩的猪排骨从17楼阳台向外抛下。该楼层距离地面约50米,楼下正是人行道。

彼时,李女士和朋友正途经此处,坠落的猪骨头砸中李女士头部。李女士当即被砸得头晕发蒙,捂着头蹲坐在地,头部血流不止。同行友人立即报警,民警赶赴现场提取到涉案猪骨头,并呼叫120急救。

李女士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查,李女士头部右后方形成一处长约2厘米、深约1厘米的创口。司法鉴定显示,李女士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而江某抛完猪骨头后,将碗筷收拾干净便外出上班了,并未留意到楼下有人被自己抛下的猪骨头砸伤。5月10日,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7月20日,该案被移送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检察院(下称“前海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江某抛掷猪骨头的中午时段属于人流活跃时间段,事发地处于人流量较大的地铁口附近路段,周边商铺林立,人行道人员往来密集。江某在人员密集区域高空抛掷重物,客观上造成行人轻微伤的损害后果,其行为危害性较大,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8月3日,前海检察院依法对江某提起公诉。8月10日,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新闻线索征集

南国早报《让人民评价》等栏目面向全国征集舆论监督、突发事件、民生维权、百姓故事等新闻线索,一经采用即发放稿酬30—1000元。【详情】

报料方式:0771-5690127(电话)、Ngzb5690127(微信)、news@ngzb.com.cn(邮箱)

来源丨检察日报

封面图由AI制作

责编丨谭双梅

校对丨黄立新

审核丨唐海波

终审丨孙 妮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