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国庆节文旅活动期间价格和竞争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相关经营单位:
2026年中秋、国庆节临近,我市将同期举办丰富的文旅活动,届时人流消费集中。为维护假日活动期间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经营者价格和竞争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杜绝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营造安心、舒心、放心的节日消费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价格和竞争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守明码标价规定,收费公示透明规范
各经营主体必须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清晰、准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计费规则、优惠政策、调价说明、投诉举报电话;做到价目齐全、货签对位,杜绝模糊标价、不标价。月饼等时令商品杜绝过度包装、价格虚高。
二、维护景区收费秩序,优化文旅环境
各景区严格执行公示票价,落实各项门票减免政策;景区内各项配套服务必须全部明码标价,禁止强制消费。景区内商铺、餐饮同样落实明码标价。
三、规范酒店住宿收费,坚守诚信底线
宾馆、酒店、民宿、农家乐要在前台、客房公示实时房价、服务费、退房规则、节假日调价说明;不得强制捆绑收费、不得线上接单后到店单方面毁约涨价、不得低价引流高价结算。
四、规范停车收费行为
停车场须在出入口、缴费处完整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时段、免费政策、依据及举报电话;严禁不公示就收费、随意涨价、拒不执行免费停车政策。
各经营者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应在经营场所公示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价格自律。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执法,对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
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3日
来源|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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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朱 锐
责 编|李 洁
编 审|胡雪飞
终 审|宋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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